茂名厂房楼层加固工程公司
承接房屋检测鉴定、加固设计、施工业务
我们是一家专注从事建筑加固、结构补强、加固设计的加固公司。具有建设厅颁发的专注不分等级特种加固资志、CMA资志、设计资志。
我们专注承接房屋加固、包钢粘钢加固、楼板加固、混凝土加固、泳池别墅加固、地基基础加固、碳纤维加固、工业厂房加固、裂缝加固等加固公司。
同时我们也具备房屋检测鉴定、设计业务,为业主提供检测鉴定、加固施工、设计一站式服务!
房屋构件的正截面加固
在加固梁、板之前,首先应区分原梁是适筋梁还是超筋梁或少筋梁。如果是少筋梁,加固方法可选择增补钢筋或类似的加固方法,如在受拉区粘贴纤维复合材料,受拉区粘贴钢板等。如果是超筋梁,说明原构件截面不足,在受拉区进行加筋补强不起作用,因此必须采用增大截面加固法或增设支点加固法,而不能采取粘贴类的加固方法。如果是适筋梁,选择加固方法的余地较大,但当采用在受拉区增加钢筋的方法加固,或采用受拉区粘贴方法加固时,注意加固后应不致成为超筋梁。
业务涵盖广东省:包括汕尾加固工程公司;河源加固工程公司;湛江加固工程公司;清远加固工程公司;阳江加固工程公司;江门加固工程公司;梅州加固工程公司;潮州加固工程公司;汕头加固工程公司;惠州加固工程公司;广州加固工程公司;肇庆加固工程公司;深圳加固工程公司;云浮市加固工程公司;佛山加固工程公司;揭阳加固工程公司;韶关加固工程公司;珠海加固工程公司;茂名加固工程公司;东莞加固工程公司;中山加固工程公司等。
本文针对抗震设防烈度6~8度地区,经抗震鉴定后需要进行抗震加固的现有砌体结构、框架结构中小学校
舍(包括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及食堂等房屋,不包括办公用房)的抗震加固,并以加固砌体结构教学楼为主
。
抗震设防分类
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的规定,中小学的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
重点设防类(乙类)。
抗震验算时,应不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校舍的后续使用年限
现有校舍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按下列规定选择后续使用年限:
1)在20世纪70年代及以前建造经耐久性鉴定可继续使用的现有校舍,其后续使用年限不应少于30年;在20
世纪80年代建造的现有校舍,宜采用40年或更长,且不得少于30年。
2)在20世纪90年代建造的现有校舍,后续使用年限不宜少于40年。
3)在2001年以后建造的现有校舍,后续使用年限宜采用50年。
4)后续使用年限30年的校舍简称A类校舍;后续使用年限40年的校舍简称B类;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校舍简称
C类。
抗震加固
3.1 中小学校舍的抗震加固流程
建造抗震鉴定——加固方案选定——加固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核——施工——竣工验收
3.2 建筑抗震加固
1)现有校舍抗震加固前,应收集现有校舍的设计图纸、计算书、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竣工验收等原
始资料。
2)调查校舍现在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的程度、施工质量和维护状况,发现相关的非抗震缺陷和是否存在局部
损伤,并对现有校舍的缺陷损伤进行专门分析,抗震加固时一并处理。
3)鉴定时对现有校舍进行必要的检测。对于砌体校舍,房屋的高度和层数、抗震墙的厚度和间距、墙体实
际达到的砂浆强度等级和砌筑质量、墙体交接处的连接以及女儿墙、楼梯间等易引起倒塌伤人的部位重点
检测。
4)根据各类校舍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和抗震承载力等现状条件,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采用的
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
5)对现有校舍整体抗震性能应作出评价,对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校舍应说明其后续使用年限;对不符合抗
震鉴定要求的校舍提出相应的抗震减灾对策和处理建议,并给出抗震鉴定报告。抗震鉴定报告应明确现有
建筑的后续使用年限。加固方案及对加固设计的相关要求。
3.3加固设计
1. 加固设计原则
1)加固方案应根据抗震鉴定结果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分别采用房屋整体加固、区段加固或构件加固,加强
校舍的整体性、改善构件的收录状况、提高综合抗震能力。
2)加固或新增构件的布置,应或减少不利因素,防止局部加强导致结构刚度或强度突变。
3)新增构件和原构件之间应有可靠连接,新增的抗震墙、柱等竖向构件应有可靠基础。
4)当结构加固费用占同类新建工程费用的70%以上时,宜拆除重建。
2. 加固方案选定
1)加固方案宜结合维修改造,改善使用功能并注意美观,并宜结合原结构的具体特点和技术经济条件的分
析,采用新技术新材料。
2)不规则的现有校舍,宜使加固后的结构质量分布较均匀、刚度较对称。
3. 加固验算
1)现有校舍抗震加固设计时应对加固后的结构进行整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应在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进行抗
震验算。
2)结构的计算简图应根据加固后的荷载、地震作用和实际受力状况确定。
3)结构构件的计算截面尺寸,应采用实际有效的截面尺寸。
4)材料的强度等级应采用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
5)结构构件承载力验算时,应计入实际荷载偏心、结构构件变形等造成的附加内力,并应计入加固后的实
际受力程度、新增部分的应变滞后和新旧部分协同工作的程度对承载力的影响。
6)对局部抗震加固的结构,加固后结构刚度和重力荷载代表值的变化分分别不超过原来的10%和5%时,应
允许不计入地震作用变化的影响。
4. 加固施工
加固施工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伤原结构构件。
施工时,允许用高强度钢筋代替低强度钢筋,但应注意锚固长度的变化。
地基基础
1.抗震加固方案宜减少地基基础的加固工程量,多采取提高上部结构的刚度和整体性及抵抗不均与沉降能
力的措施。
2.抗震加固时,天然地基承载力可计入建筑压密的影响,并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规
定的方法进行验算。
3.当地基竖向承载力不满足时,可作下列处理:
1)当基础底面压力值超过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在10%以内时,可采用提高上部结构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的措
施。
2)当基础底面压力值超过地基承载力特征值10%及以上或建筑已出现不容许的沉降和裂缝时,可采取放大
基础底面积、加固地基或减少荷载的措施。
3)当地基的液化等级为严重时,宜采取全部液化沉陷或提高上部结构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的措施。
材料
1.锚筋、锚栓在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锚固深度her值按《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选用。
2.钢材的焊接连接应满足《钢结构设计规范》、《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等规范规程的要求。
主要设计依据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钢结构设计规范》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