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专用型防水材料路面地面防水的技术标准:
(1)路面地面防水应遮盖全部混泥土路面,喷漆或人力刷涂路面防水材料二遍,防潮涂层薄厚均值不超过1.2mm为宜;
(2)地面防水应具备优良的耐用性,应该有不少于路面沥清铺设层使用年限的使用寿命(约8~十年)。并能融入立交桥动载荷抗压强度,抗压强度的特性,当混泥土路面板裂开≤2mm时,防潮涂层形变仍应达到不开裂的必须,以确保防潮规定;
(3)在自然环境标准-15℃--90℃范畴内,仍能达到第2条的规定。在承受沥清层铺筑溫度约160℃后,不危害其长期性耐久度应用性时。防潮镀层与其说上沥青混合料铺设层应该有融为一体性,二者之间的粘结性不少于沥青混合料铺设层与混泥土路面中间的粘结性,固层抗拉强度25℃,≥1.5MPa,35℃≥1.0MPa;
(4)防潮镀层对混泥土路面板亦应具备优良的粘结力,以确保沥清铺设层粘结性的必须,并在不光滑路面板上具备优良的密贴性。地面防水粘接后不可缝有空气;
(5)地面防水抗渗等级规定应在0.3MPa之上;
(6)防水工程应有利于实际操作,达到立交桥施工期分配的规定。